內部稽核人員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之核定方式


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專任稽核人員(兼任稽核主管)共計1名,負責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提報至董事會核定,其考評與薪資報酬,經簽報董事長核定。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任免辦法已訂立於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瞭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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