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藉由組織文化及管理制度,使公司企業願景及策略、部門管理目標、個人工作職掌與績效產出緊密結合,為達此目的,本公司訂有多項員工獎酬辦法,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並藉以激勵及回饋員工。

1.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第 24 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並報告於股東會。
前項員工酬勞之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方式由董事會訂定之。

2.本公司員工享有各類獎金之變動薪酬: 
本公司藉由組織文化及管理制度,使公司企業願景及策略、部門管理目標、個人工作職掌與績效產出緊密結合,為達此目的,本公司訂有多項員工獎酬辦法,藉以激勵及回饋公司員工。
 
  • 績效等第與員工年度績效連結
    本公司訂有員工績效評核辦法,作為員工職級晉升、薪資調整及獎金發放參考依據,員工於前一年底或年初進行個人目標設定,經主管審閱後,以此目標執行,視需要於每季檢視時調整績效目標,於期末針對全年度績效達成狀況與職能表現進行員工自評、主管覆核後,送交人事課彙總年度績效評核資料,同時召開跨部門評比會議,進行績效評等作業,做為績效獎金發放之參考依據。
  • 績效獎金與營收目標相連結
    本公司訂有「績效獎金發放辦法」,藉以激勵全體員工達成營業目標、確保產品品質及提升生產效率,適用對象為本公司員工,辦法規定於每季結束後,由財務部結算營收狀況,依營收達成預算目標比率之不同,以營業淨利為基礎,提撥3%~10%做為全體員工之績效激勵獎金。
  • 員工持股信託與公司營運成長相連結
    本公司已成立員工持股信託委員會,正式員工即符合會員資格,由員工每月薪資帳戶自提薪資3%或以上金額,公司按月提撥薪資3%之獎勵金至員工持股信託財產專戶,不僅達到留才目的,提高員工薪酬,並藉此鼓勵員工定期定額買進公司股票,落實員工即股東,形成經營利潤共享、勞資雙方共存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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